2025-04-17 期货开户 846
期货连续交易是指在交易日的非停板时间内,交易双方可以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买卖的期货合约。连续交易规则旨在确保市场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
期货连续交易时间分为交易时间、交易暂停时间和交易结束后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 交易时间:交易时间通常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时段,具体时段根据不同期货品种和市场情况而定。 2. 交易暂停时间:交易暂停时间包括开盘集合竞价时间、午间休息时间和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3. 交易结束后时间:交易结束后,期货合约进入交割结算阶段,交易双方需按照规定完成交割手续。
期货连续交易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集合竞价:在交易时段开始前,交易系统对买卖双方的委托进行撮合,形成开盘价。 2. 连续竞价:在交易时段内,交易双方可以随时委托买卖,交易系统根据委托价格和数量进行撮合,形成连续的价格波动。 3. 限价委托:交易双方可以设定委托价格,当市场价格达到或超过委托价格时,交易系统自动撮合成交。 4. 市价委托: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委托,交易系统按照市场价格撮合成交。
期货连续交易单位是指交易双方在买卖期货合约时所使用的最小交易单位。不同期货品种的交易单位不同,一般以手为单位,每手包含一定数量的合约。
期货连续交易价格波动限制是指对期货合约价格波动的限制,以防止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价格波动限制包括: 1. 停板制度:当期货合约价格波动达到一定幅度时,交易所暂停该合约的交易,待价格稳定后再恢复交易。 2. 停板天数:停板天数是指期货合约价格波动达到停板幅度后,交易所暂停该合约交易的时间。停板天数根据市场情况和期货品种特点而定。
期货连续交易规则是期货市场运行的基础,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了解期货连续交易规则,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参与期货市场,降低交易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期货交易所也应不断完善连续交易规则,以适应市场发展和投资者需求。